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GSGZ﹝2025﹞0227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1年期副食品供应采购,包括果蔬、肉类、蛋奶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的供应,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税额的月份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免税企业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5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