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供电伊春电力车间房屋大修项目建筑材料、水暖、电气等材料、安全措施物资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申请人: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哈供电伊春电力车间房屋大修项目建筑材料、水暖、电气等材料、安全措施物资采购(采购编号: GJGSWZ-2024-TF1171)已评审结束,现将该项目拟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包件号 拟成交候选人 拟成交价(元) 不含税价(元) 推荐顺序 1 黑龙江国雷商贸有限公司 600984 531844.25 第一名
2 A01 哈尔滨市道外区滨合城金属装饰材料经销部 595284.32 589390.42 第二名
3 哈尔滨贸晨科技有限公司 599694.72 593757.15 第三名
4 黑龙江国雷商贸有限公司 240087 212466.37 第一名
5 A02 哈尔滨市道外区滨合城金属装饰材料经销部 238276.50 235917.33 第二名
6 哈尔滨贸晨科技有限公司 244760.9 242337.52 第三名
7 黑龙江国雷商贸有限公司 37865 33508.85 第一名
8 A03 哈尔滨市道外区滨合城金属装饰材料经销部 38095 37717.82 第二名
9 哈尔滨贸晨科技有限公司 38340 37960.40 第三名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 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 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17603651272
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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