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2020-2022)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 ⑤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 B 级确定。 注:其中第①②③④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⑤⑥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材料均由牵头人盖公章)。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质检工程师 | 1人 | 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或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测量工程师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由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必须由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附录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评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履约信誉、业绩、评标价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得分高者优先;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信用等级高者优先。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上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顶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 项要求。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中投标;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设计方案、材料采购方案及施工方案:32分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2分 履约信誉:10分 企业业绩:6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评标价平均值为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1)当N≤5时,n取0; (2)当5<N≤10时,n取1; (3)当10<N≤15时,n取2,以此类推。 N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数量。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设计方案 、材料采购方案及施工方案 | 设计方案(20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投标人需收集准确的路面状况资料,包含全线路面病害点及病害原因、路面破损评定、路面车辙评定等,在上述基础资料上全方位阐述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好,得4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投标人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特别是路面现状情况、现状桥涵构造物情况、沿线交叉口具体位置、公交站台具体位置等做详细说明。 问题阐述具体、对策措施合理性好,得4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 合理得1分,较合理得0.5分,一般得0.3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好,得1分;较好,得0.5分;一般,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 5、必要的图纸: (1)图纸反映现状道路线形及纵断面情况,体现现状桥涵构造物、路面破损位置、导线点、水准点成果、节点实景效果等。 充分反映体现得3分;基本反映体现得2分;局部反映体现得1 分;未反映不得分。 (2)对现状路面病害调查分析全面准确、对全线交叉口位置、公交站台位置测量准确(提供基础测量资料),并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 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图纸内容齐全,丰富详实,深度有利于开展下阶段的设计,路面改造方案说明及图纸完善,工程数量表详细且合理,造价合理,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提供详细路面状况检测评定报告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2分 | ||
材料采购方案(2分) 材料采购方案依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给出的数据,详细拟定。方案能按本工程实际需求品类及数量完成,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计划、产品参数、时间安排,且包含采购过程中的检查、抽检、进场前的二次送检等内容。评为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满分2分。未提供得0分 | ||||
施工方案(10 分) 1、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2分): (1)有完善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得 1 分;基本完善的,得 0.5 分;完整性极差的,得 0 分。 (2)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得 1 分;基本完善的,得0.5 分;完整性极差的,得 0 分。 2、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2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得 2 分;安全可靠性一般的,得 1 分;合理性差的,得 0.5 分;合理性极差的,得 0 分。 3、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与控制(2分):控制目标明确、监督方法合理可行,得 2 分;安全可靠性一般的,得 1 分;合理性差的,得 0.5 分;合理性极差的,得 0 分。 4、施工总平面布置(1分):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合理,得 1分;安全可靠性一般的,得 0.5分;合理性差的,得 0.3分;合理性极差的,得 0 分。 5、分部分项施工方案(1 分):有安全可靠性,得 1分;安全可靠性一般的,得 0.5 分;合理性差的,得 0.3分;合理性极差的,得 0 分。 6、施工组织机构、机械设备配置(2分): (1)有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合理、专业齐全、责任明确,得 1分;基本合理的,得 0.5 分;合理性差的,得 0 分。 (2)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合理、有针对性、机械配置先进、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得 1 分;基本合理的,得 0.5 分;合理性差的,得 0 分。 |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其他人员要求(2分):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得0.5分;具备工程类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分1分) 2、拟派设计人员中专业配套:(最高得分1分) (1)专业配套完整,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和注册资格人员占60%以上(含)计1分; (2)专业配套完整,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含)计0.5分; (3)专业配套完整,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下计0.3分; (4)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注:全部人员的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取得职称和注册资格仅计一次)。 | 2分 | ||
履约信誉 |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近五年(2018 年 至 2022年)其中任意一个年度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得2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1分,B级以下的不得分。满分2分。 以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评价截图为准。 2、企业资质(4分) (1)施工单位资质: ①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得1分。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分。 (2)设计单位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得1分。 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得2分。 3、企业荣誉(4分) (1)施工单位荣誉:作为施工总承包或承建单位承建的项目近5年内获得过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李春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每个奖项计1分,最多可提供 2个业绩奖项参与计分,共2分。 (2)设计单位荣誉:近5年内获得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2分;二等奖的得1分;三等奖的得0.5分。 | 10分 | ||
业绩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近5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总价为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交(竣)工验收证书,共三项证明材料,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公路业绩加 1分;满分 3分。投标人所报业绩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通平台)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6 分 |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5年内(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2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图批复;2、设计合同,共两项证明材料。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1分;满分 3分。 | ||||
评标价 | 1、建安工程费报价: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中:E1=2;E2=1。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高得50分,最低得0分。 2、设计费要约价:暂定43.4万元,本项目按县财政结算评审后建安费价的1.5%计取设计费。 备注:投标人设计费报价需响应设计费要约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函。 | 5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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