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南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内。2.2建设规模:封场面积约为80000㎡,具体工程内容包含排水沟、封场覆盖系统、封场绿化、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3 计划工期:211日历天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定合格的图纸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31 00:00 至 2022-09-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黄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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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宫市凤凰路165号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永康国际财富中心3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白皓 | 联系人: | 吕鑫 |
电话: | 0319-5262019 | 电话: | 0319-52098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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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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