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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3-03-13
泰安市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安市垃圾分类科普教育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进场交易编号:SJ-GC-20230308-02-01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14号,装修面积约600平米。针对科普教育中心进行设计施工。

2.4建设规模: 装修面积约600平米。针对科普教育中心进行设计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装饰装修、水电安装、室内改造、拆除等相关配套设备实施施工、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现状处理);工程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计划投资额:约1000万元。

①工程勘察设计费:15万元(固定总价);(费率:1.5%)

②工程施工费:985万元(最高限制费率:100%);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人须同时具备 以下(1)和(2)两项资质:

2.1 设计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存在其他失信行为记录仍在执行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2023年03月13日起至2023年0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2下载地点: 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4日上午09时00分。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0538-8201699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14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城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山区泮河大街与泰良路交界处长城机电五金城4楼东南角

邮编:271000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8886698

8. 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监督科室:招投标指导科;联系方式:0538-533129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888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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