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焦化分厂新建一套干熄焦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铁厂焦化分厂新建一套干熄焦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焦化分厂新建一套干熄焦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八钢厂区 。
2.3建设规模:13505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33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新建1套干熄焦装置,处理能力为140t/h。配套建设综合电气室、干熄焦除尘地面站、迁车台、总图运输、外部管线、给排水、热力、通风、通信、供配电、仪表及生产过程控制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干熄焦本体(含框架挡风体):主要由焦罐车(包括焦罐及焦罐运载车)、自动对位装置、提升机、循环风机、装入装置、干熄炉、供气装置、排焦装置和一、二次除尘器等组成。 (2)、干熄焦锅炉系统:主要由干熄焦锅炉、除氧给水泵站(辅机系统)及连接各热力设施间管道的区域热力管廊组成。 (3)、运焦系统:将焦台改造,使新建干熄焦装置干熄后的焦炭输送到现有运焦系统J1转运站,其中通廊地上及带式输送机利旧改造。 (4)、总图布置拆除西侧的迁车台,利用该场地布置干熄焦本体,提升机井架横跨在熄焦车轨道上,轨道南侧布置干熄炉及干熄焦锅炉,其中心线平行于熄焦车轨道;干熄焦本体南侧布置辅机系统;拆除粉焦沉淀池,利用该位置建设干熄焦除尘地面站;拆除熄焦塔、熄焦泵房、熄焦水槽等设施及设备,利用该位置建设综合电气室;利用焦台的位置还建迁车台。 (5)、用电负荷及路由本项目采用两路10kV,电源引自预建高硫除尘地面站高压配电室I、II段10kV母线端部。 (6)、给排水本项目生产、生活、消防及循环水用水均由焦化分厂现有相应系统的管网供给,供水接点位置在干熄焦界区边界处。 (7)、生产辅助设施,新建综合电气室、干熄焦除尘地面站、还建迁车台及焦罐检修站,总图运输、外部管线、热力、通风、通信、供配电、仪表及生产过程控制等。外部管线除干熄焦所需介质的管道外,还包括送至汽轮发电站的主蒸汽管道及返回的凝结水管道、送至高硫除尘地面站的高硫烟气管道、拆除还建管线、电源电缆及桥架(本项目电源柜设在高硫除尘地面站的配电室); 新增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包括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泵及消防水箱供水泵、控制柜等。 承包人承担该工程的地勘(含详勘)、工业建筑及钢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环境影响、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篇)、施工图设计(包括非标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标、人员培训、保修、冬季施工等全部EPC内容,具体详见《炼铁厂焦化分厂新建一套干熄焦项目(EPC)总承包技术协议》。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二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并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施工资质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须使用下载或扫描的有效的电子证书。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投标人不存在与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未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包含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八钢公司禁入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10时00分至2022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2,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 地 址: | 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
联系人: | 梁荣军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电 话: | 18599008363 | 电 话: | 13579813151 |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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