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2025年海盐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202500001-00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海盐县智慧校园相关会议资源设备及无纸化系统建设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1.17万元(含税)。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4★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通过项目初验。
1.5 服务地点:浙江省海盐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任一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响应限价(万元/不含税) |
1 | 硬件部分 | 20.982 |
2 | 服务部分 | 7.037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响应产品的唯一授权函(核心产品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2.1.5响应产品中所有的交换机均要求供应商提供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响应产品存在ODM(原始设计制造)、JDM(共同设计制造)等制造模式,使得进网许可证申请单位与制造商不一致的,须提供制造商与申请单位的委托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共同制造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1.6响应产品中所有的AP设备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存在ODM、JDM等情况的,相关要求见2.1.5)
2.1.7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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