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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延安医院心脏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专项资金设备购置(17-23标段)(3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2-11-03
1. 采购公告内容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项目概况

昆明市延安医院心脏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专项资金设备购置(17-23标段)(3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omePage ,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 )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1月 23 日 10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0848-2241ZC215062/3。

2. 项目名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心脏疾病临床医学中心专项资金设备购置(17-23标段)(3标段)(二次)。

3. 计划编号:4530100JH20220229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标段

是否

进口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 元 )

最高限价 ( 元 )

1

3

非铅医用射线防护服

20

310,000.00

310,000.00

4.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或 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已有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年度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并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信用要求: 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 ( 2019 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项目咨询电话:0871-64105101

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0 1500 177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 23:59 至 2022-11-1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1-23 10: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 其他(开标规定等):

本项目可以选择现场开标和网上开标两种方式:(1)网上开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供应商便可进行网上签到,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视为未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将无法进行网上解密。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附件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供应商(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2)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开标室3),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5. 联系方式

1.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 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方式: 吕金锋

电 话:0871-63211045

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871-64105101

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王甫、张广闻、后俊、张韵、樊艳瑾

电 话:0871-64105101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71-635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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