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岳燃气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岳燃气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SJ-GC-20221031-04
2.2 项目名称:泰岳燃气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监理
2.3 标段名称:泰岳燃气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监理
2.4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傅公街北首,岱宗大街以南,北邻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南邻泰安岱庙。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相关工程的设计、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总体方案设计、室内装修方案,室内外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等,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养护、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6 工期要求: 120 日历日。
2.7 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9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2.10 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 97 万元。
2.1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1 月 8 日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金山西路 69 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0538-618877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融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汇金国际 13 楼
项目经理:陈经理
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电子邮件: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 招投标指导科 , 联系电话: 0538-533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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