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高新区经贸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2406-340161-04-01-693463
1.4 招标人: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59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59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国家健康大数据产业园D栋。利用D栋建筑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78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1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气安全检测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等。
2.7 合同估算价:4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拟利用D栋建筑进行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78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1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气安全检测实验室、环境检测实验室、性能检测实验室等。建成后,将具备对高端医疗器械、影像类、体外诊断IVD等器械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包括电器安全检测(电气、机械、温度等),环境检测(气候环境、机械环境、防淋、防尘等),性能检测(光学器械、放射器械、超声器械、康复辅助类器械等),医用软件、磁共振器械、植入器械等检测方向。改扩建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改造、供配电系统、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多媒体会议、防雷接地、暖通空调系统、公共展示、拆除改造和恢复等。本工程为EPC项目,包括项目的深化设计、设计评审、医疗器械设施专项设计(含设施配套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项目三同时的评价和验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和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医疗器械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中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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