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区域协同发展蒸汽及冷凝水高效利用智慧管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新宁区域协同发展蒸汽及冷凝水高效利用智慧管廊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宁区域协同发展蒸汽及冷凝水高效利用智慧管廊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NY-GC-20240711-02-01
2.3建设规模:建设一路蒸汽管道和一路冷凝水回收管道,管廊长度约7公里。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手续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现状处理);工程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9290万元,其中设计费90万元,施工费9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拟派施工负责人或拟派设计负责人,也可以为上述两人的任意一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设计专业注册资格证书。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9时00分。
5.2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楼德镇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会1-103
联系人:朱总
电话:0538-621591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1号
联系人:翟富强
电话:18505389327
电子邮件:ruitaizhaobiao@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富强 联系方式:1850538932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5866966。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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