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MCZ2024016
项目名称: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米脂县城郊镇各村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五险一金任一项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未纳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7)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提供声明函。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201室(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米脂县财政局2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获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为线下采购项目。
名称:米脂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城郊镇艾坪村
联系方式:1819123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米脂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米脂县盘龙北路56号
联系方式:091262163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09126216358
米脂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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