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鼎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鼎市粮食中心储备库3、4号仓屋面架空隔热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鼎市粮食中心储备库3、4号仓屋面架空隔热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闽大四方【FD-2024】第02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68181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8181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6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福鼎市粮食中心储备库3、4号仓屋面架空隔热改造项目 | 1.00 | 268181 | 项 | 建筑业 | 否 | 26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供应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以上要求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及地点:2024年6月15日上午08:00-2024年6月21日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地址: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
6.2、获取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352551418@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6日下午15:30福鼎市中山南路686号A栋2301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福鼎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桐城街道海春路1号粮食大楼八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0593-7997123
13、代理机构: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郑女士/0593-7831520、18033976202
14、购买标书、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专户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大四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
银行账号:140700280990013958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购买标书费用及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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