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EPC总承包(JZJI-202308SZ-013004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308SZ-01300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近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1024-04-01-9969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城栎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城栎供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从华电电厂至沿江产业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建设规模:沿江产业园近期从华电江陵电厂新建一根DN600蒸汽管道,新建的DN600蒸汽管道沿观南大道、新民大道向东架空敷设至朝阳路,随后沿朝阳路向南敷设至工业大道。随后以DN500的蒸汽管道沿朝阳路敷设至天银路,以DN450的蒸汽管道沿朝阳路敷设至富民路。在彩云路敷设DN300的石化支线。在朝阳路与招商大道的交叉口以管径DN250向东敷设至民丰路,在朝阳路与工业大道的交叉口以管径DN125向东敷设至荆州斯米克公司,在朝阳路与天银路的交叉口以管径DN200向东敷设至楚才路。在朝阳路与富民路的交叉口以管径DN450向东敷设至楚才路,随后以管径DN200沿楚才路向北敷设至天银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近期从华电江陵电厂引一路DN500的蒸汽管道敷设至华电路,后以DN300蒸汽管道向西沿观南大道敷设至江洲路,后沿江洲路向南以管径DN250敷设至陵飞路,在陵达路、陵飞路、观南大道等引支管。蒸汽管道全长约28.45公里,其中架空管道约25.91公里,直埋管道约2.54公里。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江陵县乡镇集中供热一期项目(近期)EPC总承包。(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相关配套工程设计优化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31 合同估算价:22846.88万元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②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若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3)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备下述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公用设备工程(动力或暖通)工程师,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7)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8)项目管理机构:专业配备齐全,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0)其他承诺:因在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不超过3家;(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04日至2024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6.2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6.3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 0716-4728672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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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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