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堆示范工程消耗性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非招标采购公告
我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价邀请人)受中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委托,拟开展小堆示范工程消耗性材料采购非招标采购,请符合本公告及报价文件条件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报价响应人)参加委托项目报价应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价响应人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1.2 交货/服务期限
2024.06.30日前,供货清单内所有物资一次性到货。如产品制作周期较长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港口停航等),到货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每项物项的详细交货期可根据其技术要求、制造周期、使用需求等特点,在合同签订之前由报价邀请人、报价响应人双方协商确定,但最后一批物项到货期不得晚于上述时间要求。
1.3 交货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1.4 质保期
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
1.5 发票型式
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扣联)。
2.1报名截止时间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31日17时。
2.2报名方式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网址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响应人须先在电子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可忽略此步),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 项目管理 →非招标项目→ 参与项目,最终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3.1报价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采购项目对应所需的国家或行业要求的经营资质。
3.2 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含截止时间),报价响应人处于国家相关部门吊销本项目设计、供货所需相关证照(例如:被国家核安全局吊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期间,或因不良行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暂停供应商资质(或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即使报名,报价邀请人亦将审核不通过。
4.1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电子平台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将由报价邀请人在同一时间依次审核。
4.2 属于本公告3.2条情形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4.3 通过审核的,请于2024年03月31日18时前在电子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11时。
5.2 报价响应人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针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等,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5.3 报价响应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平台;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报价邀请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围围
电 话:0898-26925727
电子邮件:zhangww01@cnnp.com.cn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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