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青田大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4第[ 09 ] 号
一、招标条件
义乌市青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义乌青田大厦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全过程代建开发单位, 义乌市辉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 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地块位于义乌市商城大道和口岸路交叉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8340.59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78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375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319平方米。建筑分为A座及B座,A座地上建筑21层,地下3层,规划高度93米,B座地上建筑16层,地下3层, 规划高度72米。
2.建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幕墙、装修、供水、供电、光伏、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用地红线内附属配 套工程、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气体灭火、围墙、大门、建筑景观照明、三通一平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 工程和附属工程、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包含一次供水、电、天然气、华数、四网合一、二次供水、无线信号覆盖、充电桩(含配电箱、电表箱)等需 要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项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 《 丽水市政府土地和房屋工作办公室、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 安置房全过程代理开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工程规模最终以合同约定和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除可行性研究、勘察、监理、设计、招标人委托的咨询服务以外,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承担以下工 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前期手续;负责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项设计的管理;负责工程实施及管理;负责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 理;负责小区市政配套工程(包含一次供水、电、天然气、华数、四网合一、二次供水、无线信号覆盖、充电桩(含配电箱、电表箱)等需要相关职能 单位实施的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7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束。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
5.1资质要求:具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 。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5.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5.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5.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2.4☑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5.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 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5.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5.6☑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 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5.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 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8☑ 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 。 (三)其他:
5.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 合体成员委派;
5.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5.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5.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
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02 月 08 日起 ,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 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 城 5 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 12 楼 1206 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
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人
招标人:义乌市青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义乌市辉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油竹街道雅岙路388号 地 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1号B座601室
联系人:项俊豪 联 系人:杨凯
电 话:15869204309 联系电话:17826893040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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