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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家荡纵三路(横三路~老07省道)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湘家荡纵三路(横三路~老 07 省道)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024-03-27

湘家荡纵三路 ( 横三路 ~ 07 省道 ) 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家荡纵三路(横三路~老 07 省道)道路工程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南行审投﹝2024﹞9号文 (全省统一赋 码: 2312-330402-89-01-45048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 嘉兴市东部建设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南起横三路,北至老07 省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道路全长约 378.276 , 道路红线宽度 19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 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1392.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8.14万元。

2.3 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湘家荡纵三路(横三路~老 07 省道)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 (新建车行道、人行道 )、排 水工程 (雨、污水)、交通工程 (含交安设施)及公共管线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 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含路灯照明工程。

2.4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 5个月。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 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开工令签发之日开始。

2.5 质量标准 (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 门的审查。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丙级及以上、排水乙级及 以上)资质;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 3.1.3具有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外省企业: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 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6.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3.1.6.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 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1.6.3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1.6.4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6.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专业),且具有市政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 单位拟派。

3.2.2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 施工负责人要求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 书;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里公共资源交易 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

兴)(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即日起至 2024 3 12 9 00 分止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不具名)于2024年2月25日17时00分前上传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浙 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 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收件人:蒋欢欢,联系电话: 13736462437)。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 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2日9:00 时整(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 开标地点: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83816/index.html)网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 1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 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 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 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账 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105。

7.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 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 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 效力。

7.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办事处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 23楼

邮编:314001 邮编:31403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573-83620197 电话:0573-83705018、1886830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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