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EPC 项
项
目(二次)招标公告
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EPC 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
的复函,庐发项【 2023 】 445 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南部河道及东侧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EPC 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ANNGZ0005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4ANNGZ0005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南部河道清理和上游生活污水控源截流。工程涵盖 ;1. 裴岗街道南部河道清淤
改造工程 ;2. 嘉华农贸市场雨污分流工程 ;3. 嘉华听湖轩小区雨污分流工程 ;4. 安置房、裴岗街道部分区域新
建污水管网及部分现状建筑物的雨污分流改造 ;5.S103 裴岗街道至 S451 段雨污分流工程 ;5. 污水处理设施如
处理站、提升泵站进行改造提升 ;6. 其他零星雨污分流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 900.0 万元
2.8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包括项目的优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
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
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 1 )、( 2 )资质 ) :
( 1 )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生态环境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 3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4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 2 )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 3.1.1 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
备 3.1.1 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 3 )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 30% ;
( 4 )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2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1:00 。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
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 00-17 : 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
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87087657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 楼 4 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 云上开标大厅 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
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
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 8 号
邮 编: 231500
联系人:丁祥能
电 话: 0551-8256682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 8 号
邮 编: 2315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51-8708765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 室)
电 话: 0551-87377717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
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1 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93400301001804889900905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130207103800204451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17973820966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623281163000019547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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